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作出系统部署,制定了改革路线图,提出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并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改革开放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前景。
《决定》为新时代强国建设制定了总体设计,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要加快进行“施工图”设计。《决定》明确提出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更加肯定了低空经济的新兴战略产业地位,为我们科学谋划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改革创新的思维、改革创新的实干进取,开辟低空经济新赛道坚定了信心,引领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空域资源,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为牵引,以各类技术融合创新为驱动,辐射带动相关领域和产业链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具有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是一个事关国家未来核心竞争力的新型产业体系,对于拉动国内消费、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现代化建设、提升应急能力等具有重要作用,涉及航空制造、航空服务、航空旅游、航空教育、航空空域资源管理等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蕴藏着上万亿元的经济规模,必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低空经济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首先,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 ,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中国民航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三级体系已建成,累计建成并联网28个低空飞行服务站,服务覆盖24个省份,建立13个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民用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投入使用,北斗机载终端覆盖率达95%以上,低空目视航图已初具雏形。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根据发展需求,也在不断探索新实践。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将低空经济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将发展低空经济列入了本省份的发展规划或工作任务,更有多个省市已经发布或正在研究制定本地发展低空经济的支持政策措施。我国低空经济正在步入一个快速成长的新阶段。
面对我国低空经济不断热起来的发展现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面临的挑战。总体来说,目前我国低空经济发展存在着缺乏顶层设计、空域资源管理不够精准、全产业链技术端到应用端尚未有效协同合力等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低空经济市场政策、法规等制度体系尚未形成;完善的低空空域飞行安全、效率与经济性、公平性的全面评估机制尚需建立,空域协同管理机制仍有欠缺;低空要素数字化滞后,低空网络服务仍需优化;低空空域运行场景中存在异构高密度大容量运行,涉及公共安全、空防安全、飞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风险防控压力增大;低空经济产业迭代升级速度快,各相关领域在设施互通、数据共享、产品互适方面标准化相对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场景、新产品、新模式的落地复制推广。
同时,低空经济在技术运营层面还存在基础设施网络不完善,服务保障能力相对滞后;无人机适航审定能力不适应创新发展,通用机场及新型垂直起降场地的建设、管理、运行等标准体系不健全,运行规范不能适应无人机快速发展需要;低空应用场景有待丰富,规模化市场应用较少,许多领域尚处于空白状态等问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要做到“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认真学习领会“三个更加注重”是统筹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的实践和方法论。
(一)以传统通用航空转型升级和新型无人机产业创新发展为重点,推进低空经济发展走深走实。传统通航(有人)和新型无人机产业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对于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新型无人机产业公众参与度高,应用场景丰富,是低空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我国最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的领域。同时也应看到,传统通航飞行在远距离交通、大型作业、应急救援、国防交通等领域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转型升级中也具备新质生产力的典型特征。发展低空经济,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坚持双轮驱动。
(二)以更好地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为目标,不断创新拓展应用场景。低空经济产业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不可比拟的比较优势,应用场景十分丰富。要持续加大低空飞行活动不同应用场景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力度;坚持需求导向,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业方向和产品结构,发展个性化、定制化服务,通过创新营销模式和拓展应用场景,有效提升产业的韧性和可持续性。
(三)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低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产业链发展的聚集地,需要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集聚发力,共同推动。要从强化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上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培育龙头企业,推进规模经营;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低空经济发展新路径,避免“一哄而上”“局部过热”“为上而上”“盲目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
(四)以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为支撑,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在通用机场设施方面,eVTOL等新型航空器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管理提出了新挑战。应当针对低空飞行新特点、新需求,加强对新型起降场地、设施设备的研究,规范相关行业标准,加快健全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在空域分类方面,低空空域资源的合理使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目前与国际接轨的空域分类的标准已经颁发实施,要尽快完成全国空域的划分,明确不同空域的服务和运行主体,增加涉及低空经济的各类航空器可飞空域。在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好现有智能技术、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的基础作用,研究建立低空三维数字化空域地理信息系统,加快低空飞行航空地图编辑制作,组织推进北斗导航、卫星通信、自主飞行等技术应用,构建天地一体的低空通信导航监视网络,加快服务站规划建设,持续提升低空航空情报、气象服务能力。在航空器适航审定方面,要突破瓶颈,创新优化适航审定模式,完善分级分类适航管理方法,强化适航技术标准建设,探索完善适航审定路径。
(五)以安全运行监管为保障,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监管模式创新。安全运行监管是低空经济飞得更远、飞得更好的保证。要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强化和落实个人、单位等低空经济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要坚持综合监管的理念,探索“行业+社会”的有效管理模式,试点推进行业与地方航空安全联合监管,实施分级管理。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央地、军地、部门与地方政府以及政企间的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低空联合监管机制。同时要通过保险业等途径为低空经济发展助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新时代强国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以全会精神引领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当其时。只要我们以充满活力的精气神,真抓实干的进取心,坚持改革创新,一定会不断开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