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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总署出台20项具体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来源: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官网
    • 发布时间:
    • 2026-05-21

    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广东分署主任张格萍21日在广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关总署在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举措,为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新动能。

    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进出口总值突破9万亿元大关,“十五五”开局之年,在高基数高增速基础上,今年前四个月又创同期历史新高,达3.4万亿元、同比增长18.4%,贡献了全国四分之一的外贸增量。

    《若干措施》聚焦融合发展,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着力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主要措施包括:对“港车澳车北上”“粤车南下”实施“一站式”监管,畅通粤港澳三地跨境通行;探索供港澳短保质期食品便利通关措施,推广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改革,助力大湾区“菜篮子”安全稳定供给;依托香港国际机场与港珠澳大桥空桥联动、与“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空海联动物流网络,便利相关鲜活农食产品输入内地。

    《若干措施》聚焦打造科创高地,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主要措施包括:支持扩大正面清单实施范围,便利科研用物资跨境流动;探索对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进口料件,实施保税监管、简化提交单证;支持符合免税条件的进口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企业,参与“自行申报享惠”业务模式试点。

    在推进监管制度创新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推广保税物流中心改革;扩大跨境电商出口“先查验、后装运”试点范围,实施跨关区转关应用统一新型安全智能锁;探索开展口岸通关环节碳足迹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

    在做强大湾区物流枢纽能级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扩大“组合港(一港通)”航线,推进海铁、水水等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支持因地制宜设置航空前置货站,配合主管部门探索研究低空经济跨境监管模式;支持新皇岗口岸建设、沙头角口岸重建等重点项目,推动实施“一地两检”等便利通关措施。

    《若干措施》还聚焦重大平台建设,开展先行先试,助力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主要措施包括:支持横琴“澳门单牌车北上”,推动海关查验结果共享互认试点,便利“三澳”食品出口澳门;支持前海持续完善离岸现货大豆监管服务措施,发展全球集拼分拨、全球保税维修等业态;支持南沙发展大宗商品贸易,整合仓储资源打造全球供应链中心;推进河套“一区两园”协同发展,持续优化进出区人员、科研货物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