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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新一轮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
  • 来源: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 2022-07-04

    一、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政策

    (一)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

    1.对通行于昌栗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缴费的合法装载六类货车实行通行费8.5折优惠。

    2.对通行于大广高速宜丰南枢纽互通至木瓜塘枢纽互通段、赣州枢纽互通段至龙杨路赣粤省界段且使用ETC缴费的合法装载三类货车实行通行费8.5折优惠。

    (二)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

    对18点至次日凌晨6点通行于泰井高速公路、广吉高速公路吉安支线、铜万高速公路、井睦高速公路、祁浮高速公路、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昌宁高速公路南昌连接线和船广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缴费的合法装载货车实行通行费8.5折优惠。

    (三)分车型差异化收费政策

    1.对已安装集装箱专用ETC车载装置并在预约平台预约,正常使用ETC通行且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以下通行费减免政策:

    (1)进出我省综合枢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且在湖口东站/彭泽西站-景德镇东站/南站/西站(双向,下同)、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乐平站/乐平南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上饶东站/西站/经开区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横峰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铅山南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万载站/西站/南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上高站/东站/西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高安站/东站/西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九江东站/九江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德安站和湖口东站/彭泽西站-永修站间行驶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免费政策;

    (2)对通行于我省高速公路除上述区间外的路段和九江长江公路大桥(二桥)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按1.15元/公里计费进行优惠;对通行九江长江大桥(一桥)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按23.5元/车次计费进行优惠。

    2.对运输单一特种物品的已安装ETC车载装置(OBU+赣通记账卡)并在赣通宝APP登记,正常使用ETC通行本省(出入口均为本省)的空载六类罐车货车,实行通行费5.5折优惠。空载认定标准为车辆整备质量(含牵引车及挂车)的1.1倍(含)及以下。

    3.对通行于昌北收费站至昌北机场收费站的一类客车按5元/车次进行优惠。

    (四)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政策

    在沪昆高速梨温段改扩建工程实施期间,对绕行德昌高速通行且使用ETC缴费的一类客车实行指定出入口差异化收费政策,具体如下:

    通行区间(双向)

    途径

    通行费优惠折扣

    玉山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德上、德昌高速

    8.5折

    玉山收费站-南昌东收费站

    玉山收费站-泾口收费站

    玉山收费站-瑶北收费站

    玉山收费站-塔城收费站

    广丰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广丰收费站-南昌东收费站

    广丰收费站-泾口收费站

    广丰收费站-瑶北收费站

    广丰收费站-塔城收费站

    上饶东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上万、德昌高速

    8折

    上饶东收费站-塔城收费站

    上饶西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上饶西收费站-塔城收费站

    上饶经开区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上饶经开区收费站-塔城收费站

    杨梅岭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杨梅岭收费站-塔城收费站

    弋阳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弋阳收费站-南昌东收费站

    弋阳收费站-瑶北收费站

    弋阳收费站-塔城收费站

    贵溪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景鹰、德昌高速

    5折

    贵溪收费站-南昌东收费站

    贵溪收费站-瑶北收费站

    鹰潭东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鹰潭东收费站-南昌东收费站

    鹰潭东收费站-瑶北收费站

    鹰潭西收费站-幽兰收费站

    鹰潭西收费站-南昌东收费站

    鹰潭西收费站-瑶北收费站


     

    除通行于昌北收费站至昌北机场收费站的一类客车优惠外,上述差异化收费政策优惠与通行我省收费公路且使用ETC缴费的车辆实行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不叠加,按最大优惠执行。优惠期限拟定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开放式高速公路及开放式连接线通行费优惠政策

    对昌九高速公路南昌北收费站、昌九高速公路九江收费站、九景高速公路九江东收费站、南外环高速公路九龙湖南收费站、乐温高速公路塔城收费站、昌樟高速公路昌西南收费站、泰井高速公路井冈山收费站等收费站外高速公路或连接线存在一个或多个开放式互通出入口的情况,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单向精准计费以及单向按最近出口计费优惠。具体为:对于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以识别的最远互通入口为计费起始点进行计费,对于驶出高速公路的车辆以离驶出收费站最近的互通出口为计费终点进行计费。优惠期限拟定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